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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讼资产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发布日期:2015-01-28
作者:本站编辑

涉讼资产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本须知依据《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暂行规则》以及标的《拍卖文件》制定。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内容,遵守本须知的规定。

一、标的信息

详见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项目公告。

二、报价流程

1、此次网络动态报价活动采取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2、自由报价期设定时间为5小时,自由报价期的初始价格为标的起拍价。自由报价期采用以拍卖参考价为起拍价的递增的连续报价方式,即后次报价必须高于前次报价,方能有效。

自由报价期结束前最后2分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最高报价自动转为限时报价期的初始价格。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三、活动参与

1、注册账户。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内进入报价系统账户,若参与多个标的竞价,只需注册一个账户。

2、申请竞价。点击“申请竞价”,请务必正确填写竞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3、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

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足额保证金,转账名称须与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姓名”一致。在转账备注栏中,根据《拍卖公告》注明参与标的的案号。

4、激活账户。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应立即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取得参加网络拍卖资格后,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工作人员申请激活竞买账户,方可参与竞价。竞买人应于挂牌公告期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以前,交纳保证金并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参与竞价。

5、参与报价。详见本须知之“报价流程”。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6、签署合同。买受人须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和《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上述文件,视为竞买人违约放弃受让资格,报价次之的竞买人将被确定为买受人。

7、价款结算。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拍卖佣金汇入联交所指定的帐户。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办理完成退款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四、对竞买人的要求

1、竞买人须符合并认同《竞买须知》以及《竞买协议》中的一切条款;

2、竞买人一旦报价,报价不能撤回。

3、竞买人应对自己的报价行为负责,竞价前应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充分的了解,愿意承担标的的瑕疵和交易风险,竞买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为由反悔。

4、下列情况下,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

2)报价后要求撤回报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人后,不按规定签订《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

5、竞买人对自已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在联交所网站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1)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2)未及时关注联交所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及活动变更信息的;3)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的;4)交易保证金未及时交纳,或交纳后未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未完成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导致竞买账户未激活无法参与竞价的;5)报价活动的时间以联交所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联交所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7、如动态报价系统因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报价活动产生争议的,竞买人同意联交所终止报价活动,所有竞买人的报价无效。联交所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时间见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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