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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峰农商银行的越野乘用车(鄂E20051)
发布日期:2021-11-24
作者:本站编辑

产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湖北五峰农商银行的越野乘用车(鄂E20051)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湖北五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金融机构

基本情况

法     人

住  所

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长乐大道194号

法定代表人

邓红

经 办 人

姓  名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党委会决议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称

湖北五峰农商银行财务管理委员会

主要内容

同意处置

三、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湖北五峰农商银行的越野乘用车(鄂E20051)

车辆基本  情     况

车牌号码

品牌型号

车架号

注册日期

累计行驶里程(万公里)

核定载客

鄂E20051

东风起亚

 

2012.2

34.789

 

5

 

资产评估

情    况

评估机构

宜昌红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核准  £

备案  □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1月17日

帐面价值

 

资产评估值

3.268万元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拍卖□  其他         

 

信息发布期满

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R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   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不得超过6个月)£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挂牌价格

3268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优先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受让方资格 条 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价款能一次性付清。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的车辆以现状转让。

2、本次挂牌车辆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3、意向受让方报名需本人缴纳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对车辆及设备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及设备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挂牌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本次挂牌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存在的交通违章、年审欠费和交强险欠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如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其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宜昌红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宜峡评报字【2021】第136号评估报告书中的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认可,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书有差异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违章、过户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

5、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

7、本次转让方的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保 证 金

设    定

1、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否□

2、交易保证金设定为:3000元

3、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账号:7179 0330 6410 918

4、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

处置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宜昌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宜昌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宜昌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宜昌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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