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 产权转让 企业增资 资产租赁 金融资产项目 涉讼资产项目 非公资产项目 其他项目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项目信息>非公资产项目
公开转让位于云集路25号办公用房一套
发布日期:2022-10-08
作者:本站编辑

 

  • 标的企业简况
  •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名称

公开转让位于云集路25号办公用房一套

转让底价

180万元

挂牌公告期

3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0-08

挂牌结束日期

2022-10-10

标的基本情 况

房 屋

坐落位置

宜昌市云集路25号

房产证号

宜市房产证西陵区字第0274119号

建筑面积

183.51平方米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 地

坐落位置

云集路25号

土地证号

09-003-001-0177-3

土地面积

13.22平方米

商务金融用地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17

其 他

 

资产评估

情 况

评估机构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核准□ 备案□

评估基准日

----------- 年 月 日

帐面价值

------------ 万元

资产评估值

------------ 万元

其他需要披 露 的 内 容

1、本次拟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应无条件按现状接受该标的(如转让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本次拟转让房产位于云集路25号,建筑面积183.51平方米,套内面积129.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

3、转让方承诺,该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4、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之前须自行审核是否具备并完全符合国家及宜昌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标的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拟转让标的成交后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所需时间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过户时所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6、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自交付完成之日起,转让标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承诺已经充分知悉转让标的的现状,并且完全理解和认可转让方所作的上述风险提示(含“标的基本情况”备注栏等)的内容和涵义,承诺履行转让须知和风险提示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承诺自愿承担各种潜在的风险,自愿申请参加上述转让标的的竞买。

8、项目交易后,标的移交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31日,不迟于2023年 3月31日.

9、标的自移交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水、电、气等开户或过户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10、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应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 所

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法定代表人

李鑫

注册资本

肆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自 然 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鑫

通讯地址

云集路25号

联系电话

13972521551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内部决策

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 其他__ _ __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标的名称

公开转让位于云集路25号办公用房一套

转让底价

18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B.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正式报名受让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前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相关情况详见“保证金设定”一栏)。

3、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就高的原则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4、关于保证金的处置方式: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非公产权交易合同》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及移交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资产转让是以转让标的挂牌日现状进行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办理竞买登记时对转让方提供的《非公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盖章或签字以示确认,并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该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8、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成交后,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它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保证金

设定

1、交纳金额: 50 万元。

2、交纳截止日期: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四、发布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发布期

3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C.变更发布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A网络竞价

□B拍卖

□C其他

 

 

 

 

 

 
   
   
   

 

交易流程 竞价规则 文件下载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