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太平溪镇刘家河村简易住房公开招租项目
租赁底价:详见清单 挂牌时间:2024-11-26 至 2024-12-9
出租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6 |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2-9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延长2个周期。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以《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之日为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余款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四)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3)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产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保证在出租房产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房产结构、毁损房屋设施。如装修需改造、改变房屋、房产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租赁期间,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产,合同自行终止;出租方不承租相关的补偿赔偿义务。 (8)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9)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位于太平溪镇刘家河村简易住房,租期3年。 (二)截至挂牌之日,原承租户尚未清退。原承租户在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项目成交后,最终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 (三)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产,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 (四)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五)意向承租用途须提前沟通,报经出租方审核通过。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的装修、维修以及水、电、气的报装报修等工作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六)该标的承租后不得从事制造业、建筑加工业、饮食服务等易产生噪音污染的行业经营,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项目一经成交,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八)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详见清单 |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17903306410918 开户行: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三)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汇入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凭证缴纳证明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交易保证作用终止;(四)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罚没,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公告要求支付租金的。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5549394319 |
||||
清单
序号 |
所在位置 |
年租金挂牌(元)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1#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2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2#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3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3#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4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4#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5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5#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6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7#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7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8#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8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9#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9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10# |
1848.00 |
38.5 |
3年 |
1942.25 |
10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12#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11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13#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12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14#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13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15#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14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16# |
1200.00 |
25 |
3年 |
1261.20 |
15 |
太平溪镇刘家河村69号 简易住房17# |
1080.00 |
22.5 |
3年 |
113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