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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岭茶场茶园及加工厂房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日期:2025-03-11
作者:本站编辑

大老岭茶场茶园及加工厂房公开招租项目

租赁底价:8470.00元/年     挂牌时间:2025-3-11 至 2025-3-24

  • 保证金: 10000.00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租       期:3年
  • 业    主: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3-11

 

挂牌截止时间

2025-3-24

 

是否自动延牌

是,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延长2个周期。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标的介绍

 大老岭茶场茶园及加工厂房,茶场位于大老岭千斤园村二组墓坡地段。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1、意向承租方需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物的现状以及出租要求。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需由出租方审核通过。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或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茶园,因此产生的民事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负责茶园的日常管理。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不得随意改变茶园的用途。

6、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合同自行终止。

7、承租人若未按《茶场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押金,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茶场租赁合同》

8、承租人自《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茶场租赁合同》。

9、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重大事项披露

(一)委托标的茶场位于大老岭千斤园村二组墓坡地段,其中茶园33333.5㎡,房屋220㎡。

(二)截至挂牌之日,原承租户尚未清退。原承租户在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项目成交后,最终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

(三)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产,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

(四)委托标的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五)本次招租期限为3年,一经确定为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标的转借或转租他人。否则,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茶场租赁合同》,并立即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价款也不予退还。

(六)本次招租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七)项目一经成交,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八)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它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依法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登记证书。

3、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茶叶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经验,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

4、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http://hb.gsxt.gov.cn/index.及http://www.ccgp.gov.cn/)有登记记录的提供书面声明;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行为的单位不得报名。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10000.00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17903306410918

开户行: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三)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汇入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凭证缴纳证明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交易保证作用终止;(四)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罚没,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公告要求支付租金的。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光谷联交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55493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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