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江画廊公司”)成立于2006年,由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合资组建。公司运营的清江画廊景区,是三峡地区面积最大的国家级5A景区,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命名的全省四大甲级旅游风景区之一。景区地处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依托旖旎的自然山水风光和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历经20年市场化运营,景区年接待游客逾60万人。
当前文旅消费向沉浸式、高品质、个性化体验升级,游客对于旅拍打卡、旅行出片需求日增,为贴合市场发展趋势及游客旅拍需求,清江画廊公司拟通过公开招募专业合作机构,共同开发涵盖游船、陆地、空中等多维度商业旅拍项目,以专业赋能和精细服务,依托清江画廊的山水资源与土家民族风情优势,对游客拍照打卡的刚需,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影像作品,推动景区旅拍产品专业化供给,满足游客个性化、精细化旅拍服务需求。
二、项目合作模式
(一)合作内容
景区依托年逾60万游客资源,开放水上游船、陆上武落钟离山、白虎堂等核心人文地标,以及悬崖栈道等旅拍资源场景。合作方提供专业旅拍团队,开展旅拍产品设计、线上线下获客、全类型摄影服务、民族服饰租赁、妆造跟拍、后期制作等全链条业务。共同打造全过程旅拍产品体系,为游客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旅拍服务。
(二)合作模式
清江画廊公司负责提供具有运营权的全域旅拍资源,合作方负责项目必要的运营场景投资(含场景搭建、专业设备、服饰道具、人员团队、拍摄配套设施等)与运营。收益分配模式为以下两种可供选择:
1.项目经营收入由清江画廊公司统一收取,清江画廊公司分成比例不得低于项目营收20%,项目年综合收入不低于100 万元。双方经商务谈判约定收益分配周期,按照收入分配比例,合作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由清江画廊公司按约定拨付至合作方指定账户。
2.合作期内,清江画廊公司首年度租金不低于20万元/年,合作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租金足额缴至清江画廊公司指定账户。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幅不低于 5%。
具体合作模式由合作方结合运营实际,提报收入分配方案,将作为招商评选条件之一,合作方提报方案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以上两种合作模式的最低要求。
三、合作方报名条件
(一)资质合法。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含摄影服务、旅拍、文化传播等相关业务;
(二)经验丰富。拥有已落地运营的旅拍基地、实体门店、婚庆及摄影连锁品牌等成熟运营案例,单项目具备较强的线上获客及转化能力,拥有小红书、抖音、携程等平台运营经验及MCN机构资源者优先;
(三)资源与能力。拥有专业的摄影、妆造、后期制作团队;具备完善的项目投资、运营及风险管控能力;
(四)方案完整。需提交《清江画廊商业拍摄项目运营方案》,明确产品定价、全场景引流策略、投资预算、收益预测。 四、招商入围评选规则
(一) 意向合作方提交报名材料后,清江画廊公司组建评审小组,从文化契合度、产品创新性、投资能力、收益分成报价、品牌影响力、专业团队实力、营销转化能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评议;
(二) 若公开招商期内,仅1家完全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双方通过谈判确定合作意向;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以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最终合作方。
五、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需提交身份证扫描件);
(二)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正式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过往成功运营案例证明(含旅拍基地/门店合同、业绩数据、场景照片);
(四) 团队资质证明(含摄影师等专业人员的资质证书、从业经历);
(五)《清江画廊商业拍摄项目运营方案》(含投资预算、全场景产品设计、引流策略、收益预测等核心内容)
六、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意向合作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15997557765